調(diào)侃“行賄”
向衛(wèi)華
說起“受賄”,如果有興趣的人搞個民意調(diào)查,一百個人當中恐怕有一百個是深惡痛絕的??墒?,說起“行賄”,深惡痛絕的程度恐怕就沒有這么高的比例了,甚至還“寬容”和“理解”。
說到“受賄”和“行賄”,得先說一下“賄”?!百V”是個形聲字,字從貝,從有,有聲(《說文解字》);“有”為“以手持肉”之形,意為“肉食”;“貝”指錢幣,“貝”與“有”聯(lián)合起來表示“用錢替人買肉”。“賄”的本義是為特定對象吃肉買單,引申義是讓特定關(guān)系人免費消費。這樣看來,“賄”是個好東西,因為它是財啊,《詩經(jīng)·爾雅》中就說道“賄,財也”;再說,有人樂意“買單”,有人樂意“吃肉”,對于雙方來說,何樂不為?《詩·衛(wèi)風·氓》中同樣說道“以爾車來,以我賄遷”。
再說“行賄”?!靶小保础白摺钡囊馑?,民間有“人不走不親,越走越親”的說法,這就是說“走”維持著人與人之間的親疏關(guān)系?!白摺爆F(xiàn)在則成了“跑”,比如“走動”就說成了“跑動”。“跑”是一種普遍性的社會行為,泛指遇到了什么難事和關(guān)卡,就去找熟人、拉關(guān)系、走門路,爾后打通一道道關(guān)節(jié)。而“跑”,即“走”的時候要帶個“包”,想想,不帶個“包”又怎么“走”呢?不帶“包”“走”,即空手空腳地“走”,那么“走”就是白“走”,人是要帶著“包”跑的呀!那么“包”又是什么?“包”就是古代的“貝”,現(xiàn)在的“錢”,所謂“紅包”就是這么來的?!靶小睆碾p人旁,意思是“互相”,也就是說人與人的“走動”是相互的,比如“窮不走親,富不認親”。那么“行”與“賄”一連姻,就成了“行賄”,變成了一種行為,按司法解釋就是“為謀取不正當利益,而給他人(司法上專指國家公職人員,其實不然)以財物的行為”。所以由“行”演化后的“跑”是一個“足”帶上一個鼓鼓囊囊的“包”。
有“賄”,就有“受賄”和“行賄”。光有“行”而無“受”,或者僅有“受”而無“行”,都成不了“賄”,對于任何一方來說,都是單相思,或者是暗戀。就像生孩子,必須男女同時耕耘,如果無女,男到哪里去耕?如果無男,女又如何耘呢?男不耕、女不耘,又哪來的孩子呢?也許這個比喻打的有點不恰當。那好,再打個比喻;可是打個什么比喻?那就用“受”和“行”都是“賄”這根藤蔓上的毒果,這比喻總算恰當了吧……其實,對于“賄”來說,“受賄”和“行賄”就像男女耕耘,真正做到了“心往一處想,勁往一處使”。
有人說,“行賄”是給“受賄”人沒有辦法的辦法,是在“受賄”人的“吃拿卡要”下,選擇的一條路。比如,有的人在主觀上并非愿意行賄,但為了達成個人的心愿,又不得不如此。2014年央視春節(jié)聯(lián)歡晚會,由馮鞏等人表演的小品《我就這么個人》,講述了一個實用主義者為了辦成事而前去行賄的故事。《刑法》“三百八十九條”就這樣規(guī)定:“……因被勒索,沒有獲得不正當利益的不是行賄。”這樣看來,就是被動“行賄”。可是,現(xiàn)實生活中,這種被動“行賄”有嗎?如果有的話,被動“受賄”就成立了,這就為那些“喉嚨都吞的刺”的貪官“受賄”有了托詞:唉,我也不愿“受賄”啊,都是那些“行賄”者害得,媽拉個疤子!把“行賄”者統(tǒng)統(tǒng)的“死了死了的”。
其實,“行賄”和“受賄”都是主動的。曾有網(wǎng)友調(diào)侃道:今天你行賄了嗎?很多人說:不行賄,你的生活將異常艱難。這不,不主動行賄,那好,你等著瞧吧!有你好果子吃的!至于主動“受賄”嘛,說個故事:有個新上任的局長,一上班,就在會上宣布,我家住在某小區(qū)、某棟樓、某層、某號,今后誰都不準上我家送禮。局長的話是什么意思?我想:“你懂得!”“行賄”和“受賄”都是一門藝術(shù)啊,里面有很多的學問,不是我等這些凡人知道的。
時下“行賄”的方式很隱蔽,手段也不斷翻新。比如逢年過節(jié)“送禮”,這就很難概定是否是“行賄”,中國是個人情社會,講究的是禮尚往來,“人情是張鋸,你來我去”。有人說:美國是靠金錢和法律維護人與人的關(guān)系,中國是靠血脈與人情維護人與人的關(guān)系。最近讀了作家李佩甫的《生命冊》,書中有這樣一句“豈不知,‘關(guān)系’是人們賴以生存的土壤,人們是最離不開‘關(guān)系’的”的話,恐怕就是沖這話,此書才從252部作品中突出重圍榮獲“茅獎”的吧?!八投Y”是關(guān)系的潤滑劑。如此看來,“送禮”就不是“行賄”。然而,果真如此嗎?按說,“行賄”和“受賄”都是暗地里進行的,可是如今卻正大光明地進行,原因恐怕就在于“行賄”者打著“送禮”的旗號。
既然扯到了“送禮”,這里干脆再扯遠點。這“行賄”中的“禮”,金錢是最直白的“禮”。大凡“受賄”者,不缺錢,但愛錢。有個貪官說:“坦率地講,我不缺錢,構(gòu)成我受賄的東西,并非在于錢,而是對于金錢的愛!”這話說的太直白了。還有煙酒等高檔消費品,針對貪官民間就有“工資基本不用,煙酒基本靠送”說法。然而在反腐高壓下,“受賄”者不敢直接收錢了,煙酒也太過時了。于是,“禮”也隨之與時俱進。這樣玉石、書畫等珍藏品和藝術(shù)品成了“禮”中的搶手貨,這還體現(xiàn)了“行賄”者和“受賄”者的高雅。時下,“性”也成了“行賄”中的“禮”,比如“通奸”,“通奸”其實就是“性賄賂”,這里的“性”不是專指女性,也指男性。“通奸”看似你情我愿,雙方都舒服,其實在“舒服”的背后是利用“性”來進行權(quán)色交易、錢色交易。與其說95%的落馬貪官都有情婦(夫),不如95%的落馬貪官都在接受“性”“行賄”。
“行賄”能帶來好處,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常識。比如,某單位局長退居二線,從甲和乙兩個副職中選其一;從群眾基礎(chǔ)、工作能力、任職資歷等方面看,甲遠遠在乙之上,于是,甲覺得自己穩(wěn)操勝券,便按兵不動;此時,乙便四處活動,走上層路線;結(jié)果,乙被提拔為一把手。這樣的例子在現(xiàn)實生活中比比皆是,這就是“行賄”帶來的好處。有人說,不“行賄”是道德更是智慧。這話說的有哲學道理,可是現(xiàn)實生活中行不行的通,可能要打個大大的疑問號。
網(wǎng)上曾盛傳這樣一個段子:某機關(guān)的一個處長由于實權(quán)在握,經(jīng)常能收到別人送來的土特產(chǎn)品、名煙名酒、禮券“紅包”等等。而為了學體操的女兒能被推送進省隊,處長逢年過節(jié)都要選擇一些上檔次的禮物轉(zhuǎn)手送給體校教練;這個教練因為父親身體不好,需要經(jīng)常住醫(yī)院,也要不時地拎著像樣的禮品去拜訪主治醫(yī)生;而主治醫(yī)生由于兒子即將大學畢業(yè),需要在政府某部門當“一把手”的同學幫忙,在頻頻請客做感情鋪墊的同時,也要帶些貴重禮品相贈;這個當“一把手”的部門領(lǐng)導為了轉(zhuǎn)到一個更有實權(quán)的崗位,又要給在用人上說了算的上司“進貢”……辦事過程中你打點我、我打點你,如同一場接龍式行賄游戲,而當事者無不認為理所當然,一個共同的理由是“現(xiàn)在這風氣,辦事就得這樣”。
有人說:沒有“行賄”就不會有“受賄”。這又把“行賄”主動權(quán)踢給了“行賄”者,為“受賄”者進行洗刷,好像“受賄”者失被人算計的、陷害的。近來,社會各界要求懲治行賄人的呼聲一直不絕于耳,就是一個例子。其實,沒有“受賄”者,又哪來的“行賄”者呢?不管為“受賄”者如何洗刷,“受賄”都是洗不白的。白的就是白,黑的就是黑的,白的洗不黑,黑的也洗不白。《半月談》曾報道:一個記者在采訪一個包工頭時,問他為什么經(jīng)常給某些官員送錢,包工頭回答,“我在向他們?nèi)n票的時候,絕對是將他們當作一條可以派上用場的狗來看的。憑什么我給他們?nèi)X,還要賠笑臉?那可是我的血汗錢呀!這話說得可能是難聽了一點,但絕對是我的真心話?!?/span>
如果從道德評價角度來講,“行賄”可能是人們最為常見卻又很少譴責的一種不法行為。可是,當行賄作為一種人所共知、心照不宣、習以為常的“潛規(guī)則”被遵從,社會成員便會對腐敗文化的腐蝕喪失警惕,甚至主動加入到行賄者的隊伍當中。對行賄行為的“普遍默認”,折射出一種灰暗、病態(tài)的社會心理,而這種社會心理對于法治社會建設(shè)已構(gòu)成巨大障礙。正如有人所疑惑的那樣:“為什么人們會認可行賄,覺得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,而對不行賄卻持深深的懷疑態(tài)度?”
“受賄”和“行賄”是腐敗這個母親生下的一對“龍鳳胎”。只要腐敗存在,“受賄”和“行賄”這對“龍鳳胎”發(fā)育成熟后,還會亂倫,生下新的“龍鳳胎”;于是,子又生孫,孫又生子,子子孫孫,如此循環(huán)往復,周而復始……“受賄”和“行賄”就會主導這個社會,就會產(chǎn)生各種各樣的奇形怪狀的“龍鳳胎”。所以說,腐敗是一切社會亂象的禍根。
“受賄”者固然可惡,“行賄”者也并不完全無辜,“受賄”和“行賄”都有具有很強的社會危害性。反腐敗不僅要從嚴懲治受賄者,讓官員不敢伸手;也要從嚴懲治行賄者,打壓行賄受賄空間。“行賄”和“受賄”都必須嚴厲打擊,從源頭治理,雙管齊下。當然,最重要的還是實現(xiàn)“把權(quán)力關(guān)進制度的籠子里”,讓人們不想、不能、不敢行賄,對行賄“零容忍”,制度就要更過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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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編輯:作家網(wǎng))